健康徐州網 徐州衛生信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是生命全周期服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0〕1號),進一步推動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規范發展,逐步滿足家庭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徐州市衛健委按照市政府要求,起草了《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并于2020年10月31日向社會公開發布,并征求意見。
具體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總體要求
《方案》強調了總體要求: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徐州重要指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按照政府引導、部門協同、家庭為主、多方參與的總體思路,推進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建立完善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標準規范體系、綜合監督管理體系、服務供給體系,不斷構建生育和新家庭支持保障體系,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
二、工作目標
《方案》提出三個階段性目標: 2020年,出臺我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初步建立照護服務的標準規范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全市打造1-2家示范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到2022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標準規范體系、監督管理體系逐步完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模式,各縣(市)區均建成一批普惠性、示范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初步滿足我市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 到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標準規范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和支持保障體系基本健全,公益化指導、普惠性服務、社會化運營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基本普及,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整體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三、主要任務
《方案》詳細闡述了加強對嬰幼兒照護的任務。 (一)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1.強化家庭科學育兒指導。倡導以家庭為主的育兒模式,對家庭育兒給予技術指導。聚焦健康、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和安全保障等重點內容,根據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建立嬰幼兒早期發展標準規范和服務體系。遵循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研究制定科學育兒指導課程和方案。建立覆蓋各鎮(街道)、村(社區)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網絡,依托幼教機構、婦女兒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中心,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專家咨詢指導等方式,提供科學育兒指導服務。〔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婦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2.加強嬰幼兒健康管理。切實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婦幼保健工作,將嬰幼兒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重點人群,鼓勵開展個性化簽約,拓展針對性服務內容。組建兒童保健專業團隊,為嬰幼兒家庭開展新生兒訪視、疾病防控等服務和膳食營養、生長發育、安全防護等指導。(責任單位:市衛健委)3.開展多樣化宣傳指導。推進“互聯網+嬰幼兒照護”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整合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資源,推動科學育兒服務平臺建設應用,建立全市嬰幼兒電子健康檔案,為家庭科學養育提供標準化、專業化、針對性服務。利用各種媒體資源,為家庭提供公益性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發揮衛生健康及相關部門現有信息化平臺、手機客戶端等作用,開設母嬰課堂、早教指導、家長課堂等欄目,傳播科學育兒知識,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局、市工信局)4.依法全面落實休假政策。加大對《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落實,督促用人單位全面落實產假、哺乳假、男方護理假等政策,鼓勵實施“共同育兒假”,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家庭養育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并為其提供信息服務、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市衛健委)
(二)加快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效供給體系。1.統籌規劃建設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社區服務體系。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原則上可與居住區相關配套設施聯合建設。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采取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在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建、改擴建一批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和布局要充分考慮居住、就業、交通、環境適宜性、集中建成區域等因素,城鎮嬰幼兒照護機構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資規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2.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加強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與居住、養老、教育、辦公建筑合建共享,發揮綜合效益。加大對農村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農村服務體系,鼓勵利用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閑置校舍、閑置辦公場所等資源,以委托或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服務。鼓勵各地政府通過政府補貼、行業引導、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支持建設一批嵌入式、分布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照護服務設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性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3.擴大普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深入推進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動員有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普惠托育服務項目。落實國家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措施,制定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研究出臺土地、場所、人才培養、財稅優惠、包容審慎監管等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單,建設一批示范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項目。優先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形成多元化服務格局,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在居住人群、就業人群密集及女職工集中的區域開設嬰幼兒照護機構,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合理、方便可及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4.鼓勵托幼一體化建設。優先解決2-3歲嬰幼兒照護需求。加大托幼資源的統籌力度,發揮幼兒園專業資源優勢,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在滿足區域內3-6歲兒童入園需求基礎上開設托班或擴大托班規模,實行托幼一體化管理。(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健委)5.鼓勵支持單位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與街道社區聯合舉辦等方式,在工作場所或依托轄區內托育機構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職工適齡子女達到 20 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支持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利用現有場地或設施新建、改擴建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可對社會開放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總工會)6.開展嬰幼兒照護志愿服務。組織退休老教師、老干部、老黨員、衛生健康工作者等,組建嬰幼兒照護志愿者服務隊伍。通過村居社區平臺,與有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或困難的家庭,就近建立幫帶照護關系,提供公益性照護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團市委、市計生協)
(三)規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1.加強機構標準建設。嬰幼兒照護機構及從業人員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等國家和省相關標準和規范,依法逐步實行嬰幼兒照護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按比例配置合格的綜合管理、保育照護、衛生保健、安全保衛等從業人員,加強嬰幼兒照護機構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對選址設計、設施設備、人員配置、安全管理、衛生保健、保育管理、監督管理等制定標準規范。嬰幼兒照護機構的設置應當綜合考慮城鄉區域發展特點,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符合建筑設計、治安防范、消防安全、衛生環保等相關要求。(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2.實行機構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機構的,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機構的,向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局申請注冊登記。注冊登記時,應在業務范圍內注明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或托育服務。嬰幼兒照護機構經核準登記后,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登記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推送至衛生健康部門和公安部門。(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3.加強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嚴格執行嬰幼兒照護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規范。堅持保育為主、保教結合,預防控制傳染病,保障嬰幼兒身心健康。提供餐食的照護機構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級婦幼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市場監管等機構要按照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為嬰幼兒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每年組織一次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衛生保健培訓和健康體檢。(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4.強化機構安全責任制度。嬰幼兒照護機構應當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措施,配備相應的安保人員和物防、技防設施。建立照護服務、安全保衛等監控體系,監控報警系統確保24小時設防,嬰幼兒生活和活動區域應當全覆蓋,監控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機構安全管理和日常檢查制度,強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場監管局)
(四)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監督管理體系。1.落實分級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范發展和安全監管負主要責任,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評估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市、縣、鄉三級聯動綜合監管機制,發揮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采取基層日常巡查、相關部門抽查、組織聯合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加大對嬰幼兒照護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縣(市、區)相關部門〕2.加強機構監督管理。對嬰幼兒照護機構實施動態管理,依法規范嬰幼兒照護機構的資質預審,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機構備案登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加強行業自律,規范服務和運營行為。將嬰幼兒照護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納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嬰幼兒照護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3.建立綜合監督機制。各類嬰幼兒照護機構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接受家長的監督,家長委員會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建立機構負責人自查、行業協會監督、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巡查的綜合監管體系。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群團組織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職能,關注嬰幼兒身心健康,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管,定期向社會發布符合標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信息及監督檢查情況。(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計劃生育協會)
(五)加大嬰幼兒照護政策扶持力度。1.落實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政府購買、財政補貼、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對嬰幼兒照護機構的支持力度。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規定,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房產、土地,按規定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免征契稅;提供社區托育服務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 90%計入收入總額;對于托育企業開展連鎖化、專業化服務的,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可由總機構按稅法規定對各分支機構進行匯總納稅;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的員工子女托育點所發生的費用,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在稅前扣除。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水、電、氣、熱實行居民價格。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創新開發金融產品,為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提供更好的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住建局、徐州銀保監分局)2.建立用地優先保障機制。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鼓勵利用低效或閑置土地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嚴禁和杜絕涉嫌污染地塊供給和用于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市資規局)
(六)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建設。1.拓寬嬰幼兒照護從業人員培養途徑。支持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根據國家規定開設嬰幼兒照護相關課程或專業,加快培養嬰幼兒照護中高級人才。鼓勵學校通過校企合作等多種模式,培養育嬰、保育、保健、家庭教育指導及嬰幼兒照護服務管理相關專業人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婦聯)2.加強嬰幼兒照護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行業協會、培訓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職業工種納入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緊缺型職業工種目錄。鼓勵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參加保育員、育嬰員等職業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健委))3.充分利用社會現有人才資源。鼓勵支持有育兒經驗的女性就職嬰幼兒照護機構。建立健全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建設一支有愛心、高素質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隊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衛健委)4.加快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依托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兒童早期發展基地等資源,在全市培育建設一批市級嬰幼兒照護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和市、縣(市)區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中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總工會)
四、組織實施
《方案》要求各級部門完善工作機制,開展試點,發動全社會關愛嬰幼兒。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列入城鄉公共服務目錄,加強統籌協調,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重大問題。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落實專項經費,穩妥有序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各級政府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梳理影響社會力量進入的堵點和難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對社會力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
(二)加強部門協同。建立完善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編辦、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消防、稅務、市場監管、廣電、銀保監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生協等群團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組織開展各類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措施。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部門職責,加大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研究制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具體措施和各項優惠政策。(三)開展示范試點。各地要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試點工作,總結典型經驗,鼓勵創新創優,積極培育多種服務模式的示范試點項目,重點扶持建設一批示范性、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機構和公益性社區親子活動中心,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整體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
查閱征求意見稿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閱征求意見稿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一、登陸徐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ws.xz.gov.cn/,進入首頁 “公告公示”欄。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xzrkjt@126.com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
徐州市新城區行政中心西區G317室,政策法規處收。
郵政編碼:22101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