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徐州市人社局在新城區報業傳媒集團新聞發布大廳舉辦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新聞發布會。近日,徐州市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根據國家、省等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對我市市區居民醫保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主要涉及四個方面的內容。
今年起,調整居民醫?;I資標準
普通居民籌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560元,其中個人繳費從140元調整為380元,'財政補助從320元調整為380元。市區中小學校在籍學生及學齡前兒童籌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個人繳費從100元調整為120元,財政補助從320元調整為380:n:。在校大學生籌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440元,其中個人繳費從401L調整為60元,財政補助從320元調整為38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持有殘聯核發的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孤兒、孤寡老人個人繳費(每人每年180元)仍由財政全額補助。持《徐州市特困職工證》家庭成員個人每人每年繳費180元,由財政補助120ic,個人仍繳納60元。
門診統籌基金一個統籌年度最高補助限額由380元提高到500元。
門診特定項目‘含學生兒童門診大病)中的血友病一個統籌年度醫保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由8000元調整為10000元。
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3個月以后12A1月以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從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12A1月以后辦理參傈繳費續的,設定6Af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答記者問
1、本次政策調整為什么提高了個人繳費標準?
答:一是2007年我市啟動居民醫保到現在已有8年,8年來,居民醫保待遇不斷提高,財政補助標準逐年提高,但參保居民個人繳費從未做過調整,個人繳費標準與其享受的醫保待遇不相適應,醫?;鹨鸦炕艉t纛毒I現當期赤字。二是人力資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號)要求:2015年居民個人繳費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20元。調整前,我市市區城鎮居民醫保個人人均繳費為97.52元,未達到《通知》要求,因此在提高財政補助的同時,對參保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經測算,調整后,我市市區城鎮居民醫倮個人人均繳費為129元
2、新生兒參保的規定有什么新的變化?
答:原政策規定新生兒出生后1個月內辦理參傈繳費手續的,當月享受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反映辦理時間對于新生兒來講較短,現調整為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3個月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享受醫倮待遇的政策不變。
3、參保居民如何續保繳費?到哪里繳費、繳費方式有哪些?
答:每年9-12月份為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續保繳費時間(含中小學校在籍學生),請參保居民及學生家長在繳費期內及時續繳2016年度的醫保費。
目前市區城鎮居民醫保是通過工行、建行和交行三家銀行進行繳費。具體繳費方式有:
(1)網銀繳費??傻卿浗ㄐ?、交行和工商銀行的網站,通過輸入參保人的身份證號碼在網上銀行繳費。
(2)自助機繳費。珂在交行、建行和工行網點所有的自助交款機上繳費。
(3)現金繳費??傻浇ㄐ小⒔恍泻凸ば械闹付I業網點現金繳費。具體銀行可以登錄市人社局網站查詢。